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申请书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1-05 15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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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椒县人民法院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申请人: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1341124567520154Y

    地址: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3

    法定代表人:    职务: 

    被申请人: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

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40100705041179T

    地址:合肥市庐阳区产业园荷塘路标准车间3#

    法定代表人:高正夏    职务:执行董事

    案由:拖欠工资

    对被申请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,我局已于2023519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全人社监理〔20237号),并送达被申请人。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,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又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,我单位依法于2023124进行催告后被申请人至今一直未履行。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六十六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一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现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理:责令安徽新恒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立即足额支付谢想想等4人工资合计26238

    1、申请人、被申请人有关材料;

    2、《行政处理决定书》(全人社监理〔20237号);

    3、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》(全人社监催〔202312号);

    4其他。

    (行政机关盖章)

        2024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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